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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装行业诚信公约
发布日期:2011-05-23 11:34:00
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,营造诚信经营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,推动安装行业诚信建设,提高安装企业的公信力,增强行业自律水平,树立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,促进安装行业持续健康发展,经中国安装协会五届三次理事(扩大)会议通过,制定安装行业诚信公约如下:  
  第一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。自觉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、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、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》等相关法律、法规,保证依法经营,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,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、管理。  

  第二条强化诚信责任。从事建筑业活动,在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,不转包、不违法分包、不转借企业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,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。  

  第三条加强诚信道德建设。严格遵守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。在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中,不向发包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行贿,提供回扣或给予其他好处;不以任何方式弄虚作假;不串标、不围标;不以低于成本价抢标,不把“低报价高索赔”作为承揽工程的主要策略;不诋毁同行。  

  第四条维护安装企业合法权益。在洽谈承揽工程业务中,自觉抵制和拒签无力承担的合同条约。不搞“阴阳合同”,私订合同文本外的工程协议,不私自降低措施费,自觉维护安装企业的合法利益。  

  第五条加强内部管理。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行业标准,认真落实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,把好质量关、安全关。自觉抵制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及设备用于工程建设,不偷工减料,不以次充好。严格按有关规定配备工程现场管理人员。  

  第六条严格履行合同约定。重承诺,守信誉,严格履行合同约定,自觉加强合同的全程管理。不以不正当手段恶意索赔,损害业主利益。严格按照建筑程序施工,自觉遵守行业职业道德,积极配合有关职能管理部门的检查及监督。  

  第七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。关心职工生活,建立健全各项国家要求的社会保险制度,不拖欠职工和民工工资。  

  第八条完善诚信建设体系。树立“诚信为本,品质求胜”的经营理念。建立诚信经营的企业文化,加强全员诚信意识教育,把诚信建设列入企业发展战略,明确企业诚信建设目标,制订规范的诚信条例和守则,形成良好的信用机制,创建诚信品牌。  

  第九条中国安装协会会员和团体会员的会员,都应自觉遵守诚信公约,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诚信公约承诺的监督。欢迎尚未加入中国安装协会的安装企业,赞同并遵守本诚信公约。  

   第十条本诚信公约,由中国安装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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