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恩平市诚和五金厂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 教育、培训情况案例
发布日期:2018-03-05 16:05:00
    恩平市诚和五金厂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二十五条第四款规定。恩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恩平市诚和五金厂予以立案调查。
    经查,恩平市诚和五金厂的违法行为属实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,恩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1月10日对恩平市诚和五金厂做出以下行政处罚:责令限期改正,处人民币贰仟元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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