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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多部门联动助被欠薪员工追回薪酬
发布日期:2018-03-28 16:08:00
    2015年10月,冯某燕入职恩平市金色年华美容院,职务为美容顾问,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,但口头约定月工资为2500元并另加提成,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另加提成。令冯某燕意想不到的是,自从她上班起直到2016年5月,整整8个月,她不但没拿到一分钱工资,美容院老板随后还将店铺关闭并玩失踪。 
    2016年8月,恩平市劳动监察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介入调查,2016年12月13日,经恩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,裁决恩平市金色华年美容院需一次性支付冯某燕8个月工资,合计27387元。 
    根据申请人冯某燕的申请,恩平市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。因找不到涉案美容院法人代表邓某,且其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,2017年8月31日,恩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将邓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,并依法作出司法拘留手续。根据有关线索,恩平市人民法院查实邓某曾有过出入境记录,对此,执行法官立即对邓某采取边控限制出境措施。 
    2017年12月22日,邓某从澳门欲返回恩平时,被珠海口岸边检抓获。随后,邓某被移送至恩平市。当晚,通过执行干警的说服教育,邓某答应履行执行裁定,并积极联系筹款,当晚将27387元欠款全部缴清。 
    2018年1月2日,冯某燕来到恩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,通过对账核实并签名,终于拿回了被执行人邓某拖欠一年多的工资。冯某燕在拿到工资时特别感谢执行法官:“要是没有你们尽心尽力执行,我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回这笔钱。”自此,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全部实现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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