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曝光失信案例】建材公司拖欠工资 法院实施“预”措施
发布日期:2023-11-17 11:08:00
为发挥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的导向作用,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,恩平法院深入推进判决不执行问题专项治理行动,推行执行宽限期和“预处罚”制度,督促企业及时履行生效判决。为督促企业守法经营、诚信经商,现发布一起失信惩戒典型案例:
【基本案情】
因被执行人恩平市某某建材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建材公司)拖欠申请执行人梁某某工资,未履行恩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生效仲裁裁决书,梁某某向恩平法院申请立案执行,恩平法院立案后依法向建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、报告财产令、传票等法律文书,责令建材公司报告财产,并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,但建材公司既未报告财产也未履行。随后,恩平法院四查财产后,依法查封了建材公司所有的财产一批,并进行了拍卖,但拍卖的财产仍不足以清偿债务。
为保护梁某某的合法债权,恩平法院向建材公司发出预处罚通知书、预纳入失信名单提醒告知书,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。建材公司在收到预处罚通知书、预纳入失信名单提醒告知书后主动来到法院偿还了剩余全部案款。
向建材公司送达预处罚通知书。
【典型意义】
恩平法院在原处罚方式上,创新适用“预”措施,通过运用“预处罚”、“预失信”的执行手段,提前预留履行时间给法律意识淡薄的被执行人,及时告知、提醒,发出“惩戒预警”,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,尽快实现了涉薪债权人的胜诉权,减少了社会矛盾,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。(资料来源:恩平市人民法院)